鄢雨律师、何伦律师做客重庆电台《身边说法》

“在聆听中见证公平正义,在畅谈中明晰法理人生。”

3月2日,我所鄢雨、何伦律师受邀参加了重庆电台《身边说法》节目录制

在此次节目录制中,主持人安琪与两位律师探讨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相关法律问题。

出租车突然停车,乘客开门没注意,导致后车追尾事故,出租车司机留下电话后驾车驶离,保险公司称其有逃逸行为。

两位律师以上述案例为切入点,向各位听众解释了“逃逸行为”的认定、担责主体与责任划分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方法。



 

一. 该司机是否有逃逸行为


两位律师根据相关判例与实践经验向听众朋友解释,认定逃逸行为应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事故并逃避法律追究)、客观行为(是否逃离现场)以及逃离时间等方面进行判断

而本案中司机留下电话号码并积极出庭应诉,可判断其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故不构成逃逸。

 

二.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首先,两位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表示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故本案应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责任。

其次,两位律师强调,若司机在本次事故中具有故意与重大过失,则出租车公司可对其进行内部追偿

 

三.乘客受伤如何维权

两位律师提供了两种维权途径:

1.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按责任比例划分,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此时被告为所有侵权人。

2.根据乘客与出租车公司形成的运输合同关系,提起违约之诉,此时被告为出租车公司。


最后,鄢雨律师与何伦律师向各位听众提供了处理交通事故的温馨提示


1.在确保人身安全且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可拍照、摄像记录现场情况并及时报警。

2.若无法达成调解,再寻司法途径。

3.全力配合交警队取证,如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收到事故认定书15日内向该上级交警部门进行复核;简易程序不能复核,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拒签字不影响交通事故认定书生效。

4.针对具有逃逸行为的事故,交强险可赔偿。



《身边说法》是市律协在重庆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之际,牵手重庆之声共同打造的一档普法宣传节目。海力律师参加本次录制不仅是一份荣耀的纪念,更是承担社会责任的形式。《身边说法》是一个成熟的法治宣传平台,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维护、践行、传播法治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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