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在孩子女方哺乳期离婚的,因为这一期间孩子更加依赖女方,出于更加适合抚养孩子的角度考虑,哺乳期间离婚孩子基本都会判给女方。通常情况下,孩子未满两岁时,法院都会优先考虑判给女方,因为孩子年龄越小越依赖母亲。法院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最重要的衡量依据就是如何对孩子更加有利。

但如果女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适合抚养孩子的,即使在哺乳期,也可能将孩子判给男方,例如女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比较严重的疾病,经过长期治疗仍未治愈的;或者女方明明具备抚养条件但是拒不抚养子女,而男方明确表示愿意抚养子女的;抑或其他子女不能或者不适合跟随母亲生活的情况。

如果父母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两周岁以下含哺乳期的子女由男方抚养照顾,这种约定如果对子女没有不利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法律依据详情: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注:以上说法并不绝对,具体案例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具体问题欢迎电话免费咨询:13500315666)

地图盒子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电话:13808393919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龙湖中心35楼

扫一扫,立即咨询!

COPYRIGHT (C) 2017 -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allright reserved   渝ICP备18009527号-1   渝ICP备18009527号-2做网站网站开发

尊敬的客户:×

您好!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因我所规模扩大及业务发展需求,自2023年3月18日起,律所将搬迁至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龙湖中心35楼。联系方式不变,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