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8月20日,重庆破产法庭首例(破产)和解案——重庆欧特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和解案成功办结。从管理人进场至结案,用时仅50天。这50天的背后,是海力所破产管理人团队的努力。(点击文末链接,了解案件详情)

众所周知,相较于单个诉讼案件,破产案件要繁冗复杂很多,破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大量法律事务与非法律事务相掺杂,极考量管理人的综合素质及能力。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作为欧特公司管理人,在清产核资过程中,通过综合判断,认为该案有一定的和解基础,且股东有和解意愿,为保各方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多方努力、积极推进和解。


和解推进过程中,和解协议的设计是关键,也是本案的难题,涉及到债务人、债权人各方(60余人)的利益博弈。本着更高效、高质量解决纠纷的原则,海力所破产管理团队穿梭于债务人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前后谈判六七次,并为和解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据主办律师戴小燕介绍,在和解协议谈判过程中,每天都要打五六十通电话,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参与程度。

经过数轮的谈判,在法院的指导下及充分听取债权人、债务人意见的基础上,管理人协助欧特公司最终形成了严谨、可执行性强的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下,一方面公开拍卖债务人企业财产、股东承诺以一定底价兜底购买,保障了财产变价效率及价值。另一方面,除财产变价以外的其他和解资金,在和解协议草案表决之前落实到位近30%,并要求限期支付尾款,提高了和解方案的可执行性。同时,除破产案件受理费,和解资金无需支付其他破产费用,全部用于清偿债权,极大的降低了破产成本,提高了债权清偿率。

在这样一系列操作下,2020年8月14日,欧特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和解协议草案。2020年8月20日,重庆破产法庭裁定认可欧特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

该起破产案件,海力所高级合伙人周隼律师、主办律师戴小燕及协办律师黄飞组成的破产管理人团队凭借高水平的职业素养、丰富的工作经验及责任感,灵活运用程序、高效高质量处理纠纷,使得该案件成为“重庆破产法庭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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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环节灵活适用法律程序,一揽子高效审结破产案件——重庆欧特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和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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