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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说法 | 人身安全保护令:跟家暴说不!

栏目:海力说法|更新:2022-03-09|来源: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本文约 1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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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家暴”,法律通过设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道“隔离墙”。家静人安,福气自来,家和才能万事兴,希望每一位家庭成员之间彼此尊重、互爱互谅,让家成为真正的温馨港湾,护航我们的幸福生活。


案情简介


曹某某与顾某某系夫妻,双方生育一子一女,结婚初期,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顾某某也因脾气暴躁会动手殴打曹某某。曹某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后,顾某某坚决不同意离婚。2022年1月31日晚即除夕夜,双方又发生争执,顾某某对曹某某拳打脚踢,致使曹某某遭受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曹某某为避免人身再次遭到家暴,拿起法律武器,于2月21日向月湖法院书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法院当日受理后,少年法庭法官立即到派出所调查、核实了事情的经过,并询问了顾某某本人,最后依法开出了鹰潭市新年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依法送达妇联、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等部门,使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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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旨在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防止暴力发生或再次发生的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禁止家庭暴力”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不仅不收费,也不再局限于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原则,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都可以管辖。 

 

哪些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主体主要分为两种:


一是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受害人;


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均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和时限


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是有具体的请求,三是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是多久?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被申请人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法律后果?


若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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