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海力说法/正文

海力视点 | 老年人的赡养、婚姻与传承问题的法律保护(上)

栏目:海力说法|更新:2023-06-14|来源: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本文约 1930 字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国家高度关注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

我所王诗媛律师从法律视角,就老年人的赡养、继承、婚姻等问题进行着重分析,给予大家参考。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王诗媛

海力律务所合伙人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遗产继承、遗嘱订立、财富传承等领域。

个人简介:

国际金融理财师(CFP持证人),拥有金融理财师(AFP持证人) 具有银行、基金、证券、保险金融领域资格认证,具有11年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从业经验。

海力律师事务所“海力家族律师团队”创始合伙人,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银行金融专修学院特聘讲师,重庆之声FM96.8《身边说法》栏目常驻嘉宾。




01左中括号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左中括号


01

父母对子女没有尽过抚养义务,

能否要求子女赡养?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年轻时父母虽未尽抚养义务,但其子女不能作为拒绝赡养父母的理由。抚养子女与赡养父母不是权利义务对等的关系,而是基于特定的血缘关系并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3)若父母对孩子有遗弃行为,孩子对有遗弃行为的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可以不尽赡养义务。遗弃孩子的父母,原则上丧失了要求孩子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

(4)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等。


02

子女不给父母赡养费,

也不“常回家看看”,

父母应该怎么办?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4条的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法律上的赡养包括精神与物质两个层面,赡养不仅包括子女对父母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对父母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父母有退休工资,若父母的退休工资不足以负担其日常生活或医疗费用,子女也应该支付赡养费来解决父母的生活或医疗问题。

即使父母有充足的退休金,经济宽裕,子女仍然应当履行对父母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赡养义务。若子女不“常回家看看”,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03

家中有多子女的,

如何赡养老人?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04

父母离婚后再婚,

子女需要给跟随一起生活的继父母赡养费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子女对继父母有无赡养义务,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形成抚养关系的,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子女对继父母无赡养的义务。对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在于:继父母对子女是否在生活上进行了照顾、在教育上提供了经济帮助。


05

若子女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

能否不赡养父母?


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06

老年人是否有义务抚养孙子女?

老年人能否要求子女支付孙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因此,在法律层面上,老年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若老年人事实上承担了抚养教育孙子女的工作,且支付了相应的抚养、教育费用,在无上述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老年人可以要求子女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反之,若子女先于老年人去世或子女无力老年人,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END


往期回顾BREAK AWAY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男子网络猥亵多名女童从重处罚,获刑12年!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海力视点 | 如何选择遗嘱?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海力动态 | 我所律师辩论队荣获“中国梦·律师梦”首届成渝两地律师辩论赛“组织奖”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点击此处“阅读全文”查看更多内容

咨询与联系

如需就本文相关法律问题进一步咨询,欢迎致电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或到所当面沟通。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咨询电话13808393919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5号观音桥龙湖中心35层 | 官网:haililaw.com

电话咨询是否收费、如何安排面谈,以电话答复为准。本所不对办案结果作出承诺,也不通过任何个人账户收取费用。

本文由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发布,依据发布时公开有效的法律法规整理,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结论取决于证据与事实,请以执业律师面谈意见为准。
相关阅读 · 海力说法
  • 电话号码
  • 在线咨询
  • 返回顶部
COPYRIGHT (C) 2017 -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allright reserved 渝ICP备180095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