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工程建设中的发包、承包、分包、转包、内包、挂靠是工程中一个非常普遍的工程现象和常见的法律问题。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同、实务操作中的形式各异,这几者的关系不好把握,容易引起混淆。一旦区分不清,就会成为非法操作,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二季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地共排查出2312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118个
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24个
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52个
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16个
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2102个
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1061家;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1790家:
有转包行为的企业24家
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56家
有挂靠行为的企业12家
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7家
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1691家

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168家,吊销资质的企业1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61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551家;责令停止执业1人,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个人134人;罚款总额20479.37万元(含个人罚款464.23万元)
以下行为要认清,不要等到出事了才后悔!!!

▶违法发包: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建设单位肢解发包。
▶转包、违法分包:
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挂靠:
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挂证:
注册建造师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未按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
结语:建设工程的“三包一靠”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这个问题,是我们准确分析和处理实务问题的关键。另外在工程实务中,应该严格区分以上概念并准确进行实务处理。

本文转自工程眼
图片自网络,若侵删

TEL:400-023-1888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未来国际大厦23楼





